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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公司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实施节能减排、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战略部署,今年重点对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按照集团公司与国家发改委签订的《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的要求,东北分公司将在今年关停100MW及以下小火电机组6台,总容量265MW。其中:阜新发电公司关停7号机组(100MW);辽宁发电公司关停1号和3号机组(2×50 MW);大连发电公司关停1号和2号机组(2×25MW);大连第一热电厂关停3号机组(15MW)。
东北分公司对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效能监察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督导小组,负责对小火电机组关停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本次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对各单位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效能监察及跟踪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资产(土地、设备、废旧物资等)的评估、处置、拍卖、债权债务处理和资金使用、人员分流安置和队伍稳定等情况。
该公司要求涉及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阜新、辽电、大连4个发(热)电公司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责任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关停小火电机组效能监察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效能监察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堵塞管理漏洞,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员工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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