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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邯郸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双百+否决”责任制。主要内容是重点抓好100家年耗能万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抓好100个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对各县(市、区)和“双百”企业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责任制,确保到“十一五”末全市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5.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8%的目标。
列入“双百”的年耗能万吨以上的百家重点耗能企业,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消耗量的81.4%;而百个减排项目如全部实现计划要求,可减排二氧化硫10.36万吨、化学需氧量2.9万吨,分别占全市“十一五”总削减量的91.68%和76.32%。
“双百+否决”既是邯郸市详尽的节能减排明细表,又为各级政府和企业建立起清晰的节能减排责任表。邯郸市将对完不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和“双百”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年度综合评先资格。3年完不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不得提拔重用,主管领导责令引咎辞职。“双百”企业中,对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代表,由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按干部管理程序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免职;对民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法人代表不得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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