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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关媒体获悉:2008年包头市节能减排目标为:万元GDP能耗达到2.35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37%;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4.15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55%;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计划减排2.978万吨,化学需氧量计划减排0.276万吨。
为实现上述目标,包头市将继续抓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新上项目准入门槛,加快推进优势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资源性产业。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定期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的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关停企业善后处理工作。继续对重点企业进行监控通报,抓好现有能耗及二氧化硫排放前15位重点企业的监控工作,实施动态监控通报。继续督促重点企业把能源消耗定额分解下达到车间、班组,确保重点企业按期实现节能目标。继续抓好重点排污企业的减排工作,减少电力、冶金等工业企业和生活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时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削减化学需氧量,确保完成减排任务。继续抓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着力抓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二氧化硫减排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工程。继续抓好“三个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个体系”。按规定做好各项能源和污染物指标统计、监测,按时报送数据。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继续抓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今年全市节能减排分解目标任务下达到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并与耗能和减排重点单位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旗县区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考核和督查,对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旗县区及重点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继续抓好节能减排宣传培训,组织搞好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培训教育,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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