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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天津市环保工作的目标是: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度各削减1%。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二级和优于二级天数达到83%以上,奥运会期间力争达到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6%,地表水功能区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逐步消灭黑臭水体,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保持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保持在56分贝以下,交通噪声平均声级稳定保持在70分贝以下。污染源普查,污染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天津市环保工作将从滨海新区环保工作、污染减排任务、生态城市建设、创模指标达到国家考核新标准、环保执法能力五个重点方面开展。
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该市环保工作将围绕生态市建设这一主线,以推进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中新生态城建设为重点,以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为基本目标,以巩固创模成果和20项民心工程等重大举措为载体,以迎奥运、举办夏季达沃斯论坛为契机,坚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高标准高效能管理,把天津环境保护推向新水平。
严把环保准入关。做好以新20项重点工业项目为重点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探索建立新区环保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新区发展战略环评,做好临空产业区等4个产业功能区的规划环评;开展环境标准体系研究,完善提高新建项目准入机制;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
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区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天津滨海新区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体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2008-2010年)》并实施;建立新区环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生态型新城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滨海新区环境监测预警中心的主体建设,初步形成监测预警能力。
全力以赴
确保完成污染减排阶段性任务
制定全年减排工作方案并确保落实。市、区县要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大推动和协调工作力度,抓住工作重点,完善污染减排工作制度;继续配合市监察、督察部门加大对区县、部门和有关企业减排工作的检查和督察力度,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减排目标考核。
重点抓好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全面实施《天津市"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抓好工程减排、结构性减排和监督管理性减排项目和措施的落实。推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按设计能力扩大收水范围和收水量,推动全市各个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建成并投入运营;推动清洁生产,依法查处超标排放企业;结合污染减排深入开展排污(水)许可证的发放及水污染源管理各项工作。
落实二氧化硫减排措施。全面实施电厂烟气脱硫工程,7月1日前完成天津冠达实业总公司、军粮城发电公司、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7个机组烟气脱硫项目;7月15日前力争完成2000蒸吨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
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全面完成对污染源普查单位清查基础上,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组织普查人员的培训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对普查数据的核查、汇总及分析,确保各类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及时,完成年度普查任务。
全市动员
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全面实施《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完成《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的编制并实施;推动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加快进度,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制定生态市建设宣传培训方案,加大对社会各层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生态城市建设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大力弘扬生态文明。
加快推动生态区县建设。上半年,所有区县都要完成生态区县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报审工作。完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健全生态市建设组织领导机构,与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统一高效、运转协调的生态市建设推动机制;对照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时调整和补充生态市建设重点项目工程库。
开展第二批100家市控重点污染源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继续推动创建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继续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推动加快生态区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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