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节能环保 >> 节能减排实行“问责制”
|
| |
| 节能减排实行“问责制” |
| 时间:2012/8/23 |
日前,国务院日前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等节能减排目标。《规划》指出,初步测算表明,“十二五”时期我国计划实施的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需投资约23660亿元。
据笔者获悉,《规划》不仅仅提出了节能减排各个指标,还明确了节能减排问责制。为强化目标责任,《规划》明确: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
笔者认为,节能减排问责制的施行以规划的形式出现彰显了国家对节能减排的重视,这也将会在领导层形成节能激励。但与节能减排挂钩的政府绩效考核需要的不仅是“原则上”的规划,它更多的需要有效落实,而落实的有效进行必不可少的是有关问责制的具体规定,试问无规矩何以成方圆?因此,在当前问责制被“规划”之下,怎样制定与落实政府绩效考核方案才是正途。
|
| 责任编辑:myadmin |
| 上一条:
节能产业期盼得到减税政策扶持 |
| 下一条:
阶梯电价可推动节能减排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