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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成居民今年用电不会“超档” |
| 时间:2012/12/6 |
5日,记者从上海市电力公司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居民用电超过一档电量的占10.21%,其中超一档的7%左右,超二档的3%左右,预计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全年超一档的用户将在15%左右。对于超档用户,杠杆作用将逐步显现。
从今年7月1日起,上海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到今年剩下的7-12月,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按照6个月计算,即第一档户均0-1560度(含)、第二档为户均1560-2400度(含)、第三档为超过2400度的部分,但实际抄见用电量为8-12月共计5个月。
根据上海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基本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分类,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0-3120度)电价不作调整,并且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3120-4800度)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第三档电量(4800度以上部分)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0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
上海市电力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自阶梯电价实施以来,不少居民的节电意识增强,变频空调等电器受到关注,随着气温的下降,提醒市民,市场上各种取暖设备品种繁多,为了安全用电,务必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同时,尽量不要同时使用空调、取暖器、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合理安排大功率电器在夜间低谷时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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