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海南省节能监察大队(海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于近日成立并挂牌工作。该单位为我局直属财政预算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是受我局委托,依法从事节能监察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名总工程师。
一、选调职位
海南省节能监察大队(海南省节能监测中心)总工程师(副处级)。
二、职位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有在企业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改革创新、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电、热、计量、化工、机械等其中之一的专业背景,高级工程师,熟悉能源利用工作。
(四)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08年8月19日至8月26日(来函报名以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 应选者可直接到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区七楼723房间报名,接待时间:每天8: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②来函报名:应选者将《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公开选调省节能监察大队总工程师报名表》及有关材料邮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区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办公室。收件人:马琦;邮编:570204。
③网上报名:应征者可登陆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公开选调省节能监察大队总工程师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并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办公室马琦收。
省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ainan.gov.cn
工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maqi200879@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32517、65232975。
3、有关要求
应选者在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②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③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应选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调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职位要求,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对应选者有关材料和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选者对选调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前十名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选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方式待定。
(五)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前3名列为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与决定任用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有关工作程序作出调用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为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0898—65326233。
附:《 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公开选调省节能监察大队总工程师报名表》
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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