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电力产业博览会暨绿色能源装备博览会 | Fac Tec China电子工厂设施展 | IOTE 2026 第二十五届国际物联网展・深圳站 展会 | 第六届广州军民两用油库技术装备展览会 | 2026中国(上海)国际核能产业博览会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能源要闻 >> 国家能源局:严格煤炭新增产能项目审批
 
国家能源局:严格煤炭新增产能项目审批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4/10/29 
针对我国煤炭供需失衡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国家能源局近日出台《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控总量、调结构、强管理、促改革作为缓解当前煤炭行业困难的重要举措,促进煤炭工业提质增效升级。

在新建项目布局方面,《意见》提出,今后一段时期,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中部地区(含东北)保持合理开发强度,按照“退一建一”模式,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西部地区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重点围绕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新建配套煤矿项目。

《意见》明确,严格新增产能项目审批,各地不得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煤矿、9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同时,积极推进阳光审批,及时公开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指出,严肃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对未按规定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煤矿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已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已经投入生产的违规项目一律停产,履行项目核准等相关法定手续。此外,要加强现有生产能力管理,加快推进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完善超能力生产联合执法机制,鼓励群众举报超能力生产行为。

此外,《意见》要求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安全有保障、环保能达标为基本原则,兼顾技术进步要求,完善煤炭落后产能标准。实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与煤矿项目建设挂钩,凡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的地区,一律暂停核准新建煤矿项目。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全国用煤量本世纪首降 消费峰值或提前
下一条: 能源局发布2014年9月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