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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08年3月底,兴业银行已在11个省市开办节能减排贷款业务,共发放贷款51笔,累计投放12亿余元;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147.48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12.85万吨。 
 
  应对世界气候变暖正逐步兴起的“低碳经济”,给各国的商业和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根据世界银行报告,2006年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已达到300多亿美元。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分享低碳经济时代的“盛宴”对于商业银行应该是一个双赢或多赢的选择。日前,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就该行节能减排项目等工作进行了介绍。 
 
  高建平介绍称,由于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因此,在中国,“碳金融”更多的是指依托CDM的金融活动。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活动,中国的“碳金融”市场潜力更加巨大。 
 
  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针对中国在节能技术运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融资需求特点,在境内首创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这一“绿色信贷”品种。截至2008年3月底,兴业银行已经在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重庆、浙江、福建等十一个省市开办节能减排贷款业务,共发放贷款51笔,累计投放12多亿元;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147.48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12.85万吨。 
 
  随着节能减排贷款的快速推广,部分节能减排项目已经进入碳减排交易市场。兴业银行运用在融资模式、客户营销和风险管理方面积累的初步经验,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创新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碳核定减排收入(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碳金融”模式,为寻求融资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提供了新的选择。 
 
  随着中国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与碳减排交易挂钩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日益丰富,亟待各级主管部门逐步理顺相关政策和机制,为推动适合中国国情的“碳金融”市场逐步兴起和蓬勃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根据兴业银行近几年的实践,高建平认为五个方面有待重点关注: 
 
  (一)搭建交易平台。温室气体排放量是有限的环境资源,也是国家和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应借鉴国际上碳交易机制,进一步研究探索排放配额制度和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鼓励和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效分配和使用国家环境资源,落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二)加强宣传推广。要让企业充分意识到CDM机制和节能减排所蕴涵的巨大价值,推动项目业主和开发商根据行业、自身发展计划,扩大国际合作,积极开发CDM项目,力争国家环境资源利益和企业利益最大化。 
 
  (三)推动政策研究。CDM机制不仅涉及环境领域还包括经济学、法律、管理等复杂的知识,同时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中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对于自身参与CDM项目的潜力及规模尤其需要认真研究。 
 
  (四)培养中介市场。中介市场是开展CDM机制的关键,应鼓励民间机构和金融机构进入,重视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允许金融中介购买或者与项目业主联合开发CDM项目。 
 
  (五)构建激励机制。“碳金融”具有政策性强、参与度高和涉及面广等特点,发展“碳金融”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一系列标准、规则,提供相应的投资、税收、信贷规模导向等政策配套,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融资活动,支持低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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