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2026年中国国际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峰会 | 公告《核电厂 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第六届广州军民两用物资装备展览会 | 国际海洋科技盛会将于10月上海启幕 | 2026第三届中国(江西)国际有色金属暨冶金工业展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新兴能源 >> 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布 利好光伏和储能
 
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布 利好光伏和储能
来源:光伏能源圈 作者:国家发改委 时间:2021/7/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利用效率,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统筹考虑当地电力供需状况、新能源装机占比等因素,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通知》明确,各地要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主要基于系统最高负荷情况合理确定尖峰时段,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可参照尖峰电价机制建立深谷电价机制。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特别是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有利于引导用户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多用电,有如下利好:

1、利好储能。储能主要依靠峰谷电价差来发展,电价差拉大后,储能利润空间提高,利于储能行业发展。

2、利好光伏。峰谷电价提高,企业用电成本增加,安装光伏的意愿自然也会提升。

总之,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对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加快发展、有效消纳,着眼中长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风电运维企业容知日新科创板上市
下一条: 2021年下半年储能市场展望
 
中国工合能源产业促进会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