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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四川省总量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3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全面下降。国家认定四川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7.94万吨,比2006年(128.10万吨)下降7.9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7.13万吨,比2006年(80.60万吨)下降4.31%。四川省自定的氨氮排放量为63626吨,比2006年(65780吨)下降3.27%。
为了进一步加快四川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四川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目标为: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74.4万吨/年,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5.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14.4万吨/年,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11.9%。
银联信分析:
此次出台的《四川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明确了四川省减排的目标,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落后产能加大了淘汰力度,需要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包括: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行业,同时还提出了严格禁止的行业,包括高硫煤矿开采等。
一、重点淘汰落后产能行业分析
(一)小火电
2008年四川省为巩固和提高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重点污染整治成果,改善环境质量,决定依法关停24台小火电机组,对实施关停的小火电机组,自规定关停之日起,电网经营企业不再收购关停机组生产的电力电量,燃料企业不为其提供燃料,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不为其提供贷款,土地将转为其他用途,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安排运力,水资源管理部门应将用水指标转为他用。
关停小火电,将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四川省减排二氧化硫目标实现的重要实现途径。
(二)钢铁行业
钢铁行业将关闭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炉,土烧结矿、热烧结矿、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等。
四川省已经公布了2008-2009年需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企业,2008年底需淘汰的包括:攀枝花市大西南实业有限公司8万吨高炉一座,渠县金达利钢铁制造公司3万吨高炉一座,双龙铁厂2.4万吨高炉一座,达州钢铁集团30万吨转炉一座,泸沽铁厂1万吨高炉一座,崇仁铁厂6万吨高炉一座;2009年年底需淘汰的包括:攀枝花市富铭铁厂2.4万吨高炉一座,攀枝花市富川钒制品有限公司7万吨高炉一座,攀枝花市攀阳钒钛工贸有限公司8万吨高炉一座,8万吨转炉一座,峨眉山市磷肥厂15万吨高炉一座。
淘汰掉的落后产能的生产企业,产能将下降,在原材料高涨的市场情况下,生产成本将进一步增长,因此,企业面临的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同时,由于淘汰的企业均为中小型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将面临兼并重组的风险。
(三)水泥行业
四川省建材行业将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水泥生产企业,关闭土(蛋)窑、普通立窑、直径2.2米及以下的机立窑,淘汰干法中空窑生产线和湿法窑生产线。
2007年四川水泥6241万吨,设备开工率仅为78.7%,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占比约为25%,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较高的落后水泥产能占比,使得区域内淘汰空间较大。根据规划,2007-2010年四川省将累计淘汰落后产能1000万吨,据此测算2010年省内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占比约为50%,仍将远低于全国目前的平均水平70%。
二、严格禁止行业分析
此次四川省出台的《四川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规定:降低燃料含硫量,禁止新建煤层含硫份大于3%的矿井,对现有煤层含硫份大于3%的矿井实行限产和关停。
此项规定如果能持续的执行,将会减少大量二氧化硫的排放,此规定也符合四川省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四川并非产煤大省,2007年全年煤炭总产量9557.7万吨,仅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3.8%。2008年第一季度,这一比例还在继续降低。由于四川的煤炭含硫较高,对环境的污染较大,因此,禁止开采和使用高硫的煤炭,对四川省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三、信贷风险提示
我们认为,随着此次节能减排目标的进一步确立,银行应根据行业特点调整川企信贷结构。如规定为淘汰类的企业,一方面,银行应尽快实施贷款收回,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此类项目的新增贷款,比如小火电机组项目、落后技术的水泥生产项目等。除淘汰类外,现有很多行业将通过节能减排项目进行废气、废水处理,银行应关注此类绿色信贷项目。但银行应在贷款中重点对企业偿债的能力进行分析预测,因为很多企业可能根本无力承担这类环保设备的高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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