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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3月起,分时电价不再人为划定 |
|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作者:记者 冯聪聪 时间:2025/12/30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中提到,自2026年3月1日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
新规将电力用户分为“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和“暂未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两类。其中,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可通过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购买,但不得同时参与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暂未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允许在次月选择直接参加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
根据交易标的物执行周期不同,新规将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数年交易、年度交易、月度交易和月内交易。数年、年度、月度交易应定期开市,可探索连续开市;月内交易原则上按日连续开市。
在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方面,新规鼓励经营主体参与数年绿电交易,探索数年绿电交易常态化开市机制。同时,明确绿电交易中电能量与绿电环境价值分开结算。其中绿电环境价值部分按当月合同电量、发电侧上网电量(扣除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用电侧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绿电环境价值偏差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新规还提出,售电公司参与绿电交易时,应提前与电力用户建立代理服务关系,并在交易申报时将绿电需求电量全部关联至代理用户。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时,应提前与分布式新能源建立聚合服务关系,并在交易申报时将绿电申报电量全部关联至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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