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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电力行业 >> 电价调整应避免成为负面新闻
 
电价调整应避免成为负面新闻
时间:2010/10/15 
    最近几日,各媒体围绕电价调整议论纷纷,虽然莫衷一是、没有明确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没有一篇文章是喝彩的,多数发出了质疑的声音。对于一个民主的政府,这种议论不但不是坏事,还可以说是一件大好事。这些质疑、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拿出任何一个方案之前,都从民生的考虑出发,有所为,有所不为。

    什么是有所为?具体到这一次电价调整方案,就是建立居民“少用少花钱、多用多花钱”的价格调节系统,同时保障低收入人群用电,真正发挥“穷人电价”的作用。电价调整的初衷是美好的,譬如明确“基本保障全国70%-80%的居民用电价格保持稳定”的底线,立足于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倡导大家过上低碳生活。实行阶梯电价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要真正做到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利益,阶梯的“门槛”与分级要贴近实际。第一档电价覆盖的人群不必达到70%或80%,比如以每月用电量六十度为准,将低收入群众覆盖进来,予以降价,以此体现阶梯电价的政策诚意。同时,阶梯电价既然旨在节能减排,就应在季节差异、地域差异等方面拿出同样扎实的方案。

    什么是有所不为?就是不要制定一种笼统的方案,或者容忍明显的漏洞。要避免调整变身涨价,做到保护基本用电需求,鼓励正常合理用电,调控较高生活质量的用电。仅仅以覆盖率来划定各档标准的明显缺陷,是无法反映城市和农村用电的巨大差距。以现在的方案看来,城乡差距不仅没被照顾到,反而有更多城市居民被划到“提价圈”中。真正要降低低收入人群的负担,实行低于第一档居民用电进行降价、中间用户电价维持不变、用电大户再涨价的方法,会更加有效。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两个指导方案中,只规定了提高电价的下限,没有规定提价的上限,阶梯电价可能成为各地电价上涨的最好借口。

    电价调整方案要经得起民意挑刺,避免成为负面新闻,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应该说,民生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离公正透明似乎仍有一些距离,譬如价格方案从来都是自上而下,在此基础上修修补补。能否多用民间智慧,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限制利益集团的话语权,尽可能获得广泛的民意支持,少一些质疑,多一些肯定。

责任编辑:m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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