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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石化加强煤炭采购管理效能监察,2007年全年共采购煤炭133.9787万吨,损耗率由2006年的0.99%下降到0.54%,减少损耗6046吨,按照煤炭平均单价(不含税)452元/吨计,降低成本273.28万元。
煤炭采购管理效能监察是集团公司2007年统一立项的项目,高桥石化根据总部的部署,制定了《煤炭采购管理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和《煤炭采购管理效能监察项目监察点和监督方法》,对11个监察点中47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了专人负责,明确了职责任务。针对总部的督察和审计提出的17个问题,效能监察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逐一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其中热电事业部针对采样、制样、化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配备机械自动采样装置,杜绝了二次取样,解决了入场煤炭采样方法不够规范的问题。落实了分析化验仪器定期检定工作,建造了新的制样室并投入使用,设置采、制样岗位,做到制样与化验人员分开操作,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在岗采制样、复核人员均持证上岗。同时,还加强了煤炭储耗管理,2007年6月,组织盘点小组进行盘点,盘点结果是实物盘点数大于账面数2294吨,按内控程序审批后作盘盈处理。供应销售部针对内河运输途耗较大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一是与内河运输单位明确运输损耗超过1%须全额赔偿,并与总部组织的采购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损耗超过1%部分由供应商承担。二是与煤炭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确全水分指标等质量指标、交货方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及奖惩等条款。三是2007年5月起,在热电事业部码头交货的煤炭,以热电事业部皮带秤计量为结算依据。四是加大对供应商和内河船泊运输单位的考核,2007年对损耗超指标的单位进行了3.89万元的经济索赔。11月该公司企业管理处牵头组织设备动力、审计、监察等部门,对煤炭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合同履行、供应商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煤炭采购管理效能监察取得实效。
2007年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了一家严重违规的煤炭供应商的业务关系,取消其交易资格,对两家违规的煤炭供应商作出了暂停业务的处理,并进行廉政谈话,同时,将情况在煤炭供应商座谈会上通报,以维护资源市场良好的运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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