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加大宣传力度,由中国终端能效项目支持,中国节能协会、山东省煤炭管理局、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主办,山东省煤炭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承办的《节能法》宣贯培训会议,于2008年7月12日在山东省烟台大酒店召开。
中国节能协会、中国终端能效项目办公室相关领导、山东省属各煤炭企事业单位、煤炭管理部门及节能部门的负责人,各煤矿、电厂有关节能负责人、节能技术人员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宣贯会的主讲人是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李命志副主任。李副主任就节能法修订的背景及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他介绍说,此次修订侧重在扩大法律涵盖范围、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明确节能管理和监督主体、以及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
随后,李副主任逐条讲解了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并针对其中一些重要的法条做了举例分析。他主要就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进行了讲解,其中还特别对工业节能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进行了说明。工业是我国能源消耗最大的产业,工业节能是我国节能工作的重点,因此,新修订的《节能法》对工业节能的相关条例进行了修订。此外,新修订的《节能法》中还规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最后,李命志副主任提出了《节能法》的贯彻和实施建议,包括:要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加强节能机构建设,健全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节能目标,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节能基础工作,特别是节能计量、统计工作;研究制定能源政策、措施和纪律约束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等。
通过本次节约能源法宣贯,促进了重点用能单位进一步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准确掌握各项节能标准、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节能降耗管理水平,力求使依法节能落到实处。
此期《节能法》宣贯培训班的培训人数为150人。学员们普遍反映授课老师水平高,讲解清晰。他们希望今后类似的培训再多组织一些。
(中国节能协会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