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节能降耗列入考核领导干部重要依据
按照绩效考评、能效准入、监察督导、激励约束“四位一体”节能模式,辽宁省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今年上半年,辽宁省节能降耗工作仍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1%,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5%,预计能够完成今年万元GDP能耗下降4%的节能目标。为完成国家下达辽宁省“十一五”节能20%的目标,辽宁省还将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在市、县全面推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在近日辽宁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民心网与辽宁省经委联合召开的辽宁省节能减排及全民节能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经委负责人介绍,辽宁省作为一个能源消费大省,年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7%,能源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50%。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辽宁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把节能降耗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随着一些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节能降耗效应已经显现。2007年辽宁省万元GDP能耗实现1.704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01%;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实现2.649吨标准煤,同比下降9.28%,下降幅度位居全国第二位。今年上半年,在国家组织的对各省级政府2007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中,辽宁省被评为全国6个超额完成等级的省市之一,节能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该负责人说,辽宁省在破解节能约束性矛盾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出绩效考评、能效准入、监察督导、激励约束为核心的“四位一体”节能模式,并在实际中推广应用,取得很好效果。
今后,辽宁省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市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考核力度。2009年3月底前,完成对各市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并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分别交给干部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和对各市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政府和企业,督促其按要求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同时,暂停核准和审批该地区和企业新建高耗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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