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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信息 >> 独特的电改试点 深度解读湖北方案
 
独特的电改试点 深度解读湖北方案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作者:姜黎 时间:2016/9/8 

湖北省,这个中部大省,是还没组建电力交易机构的少数省份之一。这是其最为独特之处。

2016年3月以来,全国30多个电力交易中心陆续成立。然而,一些已经在工商系统中注册,由国网独资建立的交易中心却非故事的结尾——博弈仍在继续。

先是山西电改方案明确要求成立国网相对控股的电力交易机构,但最终成立时,依然由国网独资,而后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则重申,要尽快按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的意见,组建多市场主体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9月1日,经过长期的讨论,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挂牌,国网重庆电力出资70%,重庆电力市场主体代表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出资30%,不过,截至目前,工商系统中仍未有注册信息。

除山西、重庆外,多位业内人士消息称,湖北也已明确要组建多方参股的交易中心,并已将综合试点方案报送国家发改委。而据国家能源局相关官员透露,电网企业已经对山西、重庆、湖北三地交易机构妥协。

“要改就真改”

《湖北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十三五”期间湖北的电力供应可基本满足需求,湖北电网是三峡外送起点,西电东送的通道、南北互供的枢纽、全国联网的中心,关系到跨区、跨省等电力资源配置,开展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将在全国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方案还提到,湖北用电水平偏低但成本偏高,人均用电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居全国第5位,居民用电价格居全国第8位。

早在综合试点方案拟定之前的2015年4月,湖北省就获批成为全国输配电价先期改革五个试点省份之一。2016年5月,湖北省物价局于下发了《关于湖北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38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电价自4月1日起开始执行。

在销售电价方面,《通知》明确降低大工业输配电价,同步调整终端用户目录电价。其中大工业电度电价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含20千伏)和10千伏每千瓦时分别降低1.5分、1.6分、1.79分和1.81分钱。

相比同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如贵州、云南,湖北并未成为首批综合试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推进电改仅限于输配电价的改革。

2015年11月中下旬,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专题会,会议议定成立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任组长,副省长许克振任副组长,形成了全国为数不多的“双省长”配置推进电改。

在新的输配电价正式出台前后,根据工商系统的信息,2016年4月26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唯一股东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然而,湖北省政府并未批复交易机构的组建方案。

据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北省政府明确表示:“要改就真改,不然就不改”,因而没有下发交易中心的批复文件。

有相关监管机构的政府官员也表示,湖北省对于推进电改比较积极。

在已经报送国家发改委的综合方案中体现出湖北对交易机构组建方式的初步想法。与多个省区的方案对组建交易机构的表述不同,该方案并未提及“先期组建由国网全资的交易中心,后根据改革进展,适时完善”,而是写道:“可按相关部委要求,采取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组建形式,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组建交易机构。”

同时,在湖北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湖北省电力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作为研究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的议事机构。由省内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按类别选派代表组成,实行按市场主体类别投票表决等合理议事规则,负责研究讨论交易机构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等,提供相关建议意见。

对于交易机构和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方案还特别明确了时间:2016年内完成。

据了解,目前相关市场主体正处于股比谈判的阶段,待综合试点方案获批之后将拟定交易机构的组建方案。

潜在的市场主体都有谁?

那么,组建股份制交易机构,除国家电网外,湖北当地有哪些市场主体可能活跃其中呢?

此轮电改中,地方国资所属能源集团大都较为活跃,比如广东省粤电集团、广西投资集团、云南能源投资集团、贵州产业投资集团、重庆能源投资集团等,均成为了区域或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东,其中不少还以独资或合资形式组建了售电公司。

而在湖北,成立于2005年的湖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省属国企中的老大,主营能源开发、投资和管理。2007年引入长江电力战略投资,完成国电集团增资,2008年实行股份制改造,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通过借壳实现整体上市。

据其公司官网介绍,目前,湖北能源集团拥有8家全资子公司、9家控股子公司,初步建成了鄂西水电和鄂东火电两大电力能源基地,同时投资参股长源电力、长江证券、湖北银行、长江财险等多家企业,是中国能源业务品种最全的整体上市公司。

2015年12月,通过定向增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成为湖北能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如今,其官网特别提到“探索发展煤制气、页岩气、配售电等产业”。

而三峡集团董事长卢纯于2015年底也曾向媒体表示过进军配售电业务的计划,即通过开展电站周边城市配售电业务试点,探索形成可供复制的配售电模式和经验。据eo(南方能源观察,微信号energyobserver)此前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三峡集团已通过参股或独资形式在湖北、重庆、福建等地布局了多个配售电公司。其中,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出资3%,参股了重庆电力交易中心。

除国资背景的电力企业外,还有不少活跃在湖北电力市场中的民营资本。2016年8月26日,上能电力集团在武汉正式挂牌成立湖北公司。据相关媒体报道,该公司正式成立后,将为工商企业提供优惠电力供应,其供电电费比现行市场价至少每度电降低0.01元。

此外,一些从事供用电系统工程、智能计量的能源科技公司也参与到当地电改当中。2015年7月30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与湖北凯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拟参与投资设立湖北鄂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前者出资40%,后者出资60%。据凯佳集团董事长介绍,目前公司也在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事宜。

在电改方案中,除了对交易中心的规划“与众不同”外,湖北省内能源供求关系现状与其他许多省份地区提出的供应侧消纳困难也有所不同:“十三五”期间湖北电力供应可基本满足需求,“十四五”及以后需要考虑输入一定规模的省外电力。

2015年中,在湖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上,湖北能源局副局长余有松曾指出四大任务,一是要实事求是、科学判断未来一段时期湖北电力负荷的增长水平,优化全省重大电源布局;二是积极开展消纳外省电力的战略研究;三是研究加大天然气等分布式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扶持力度的政策,促进其在全省的健康发展;四是全面落实中发[2015] 9号文件,按照新一轮电改的思路和要求,研究各项改革的配套措施。

作为能源输入大省,湖北在供给总体过剩的背景下将如何进行能源布局可能也会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之一。

责任编辑:m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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