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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电力行业 >> 签订中长期合同比例高的火电企业或优先参与交易
 
签订中长期合同比例高的火电企业或优先参与交易
来源:国家发改委 时间:2016/12/2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中长期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约定期限在一年及以上的单笔数量在20 万吨以上的厂矿企业签订的合同。

要充分认识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重大意义。鼓励支持大型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鼓励企业提高中长期合同在煤炭交易中的比重,各有关部门和运输、电网等单位,加强条件保障和服务,通过给予运力优先保障、优先释放储备产能、优化发电权使用与中长期合同比重挂钩等措施,为合同履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市场交易。对火电企业中,签订中长期合同数量比例高、日常进度兑现好的,在差别电量计划安排上给予倾斜,在电力直接交易等市场化交易中优先准入,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重点强化服务和协调,充分尊重和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签订合同,不得干扰合同履行,不得实行地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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