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将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目前全国12个试点省市中,河北和重庆等地已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将按照新制度运行。
援引环保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叶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整个‘垂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其中河北、重庆的‘垂改’方案和结果已经在评估阶段。下一步,按照中央部署的时间安排,地方环保垂直改革将在明年全部铺开”。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改革后省级环保部门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到省级环保部门,通过向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实行垂直管理,同时还要制定并落实各地方环保责任清单,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
随后,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12个省市先后提出试点申请并进入改革阶段。
具体试点方面,河北省已基本完成环保垂直管理改革省级层面改革,环境管理已按照新体制正式运行。据悉,河北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11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在各驻地正式挂牌成立。改革后,河北环境监察职能将由省环保厅统一行使,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厅内设机构进行管理。而重庆市在“垂改”过程中,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明确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职能职责,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在叶民看来,垂直管理制度是环境治理的基础制度,因此“垂改”是“底盘性”的制度改革。他认为,指导意见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新举措,有利于推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转型,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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