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亚洲绿色工厂设计、建设及厂务大会暨展览会 | 2024 第四届广州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制造技术展 | 2024贵州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交易会 |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 2024亚洲金属建筑设计与产业博览会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煤炭行业 >> 华能曹妃甸对滞港堆场煤采取惩罚性措施
 
华能曹妃甸对滞港堆场煤采取惩罚性措施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作者:张艳 时间:2018/11/8 

市场消息称,华能曹妃甸日前发布通知提出,公司决定在收取超期堆存费的基础上,对煤炭堆存期超过60天的客户增加超期堆存费。

通知表示,由于部分客户在港口的煤炭严重滞港,经多次撮合及催促,仍无疏港和交易计划,长期占用垛位,降低了堆场利用率,造成港口资源严重浪费,对港口利益造成较大的损害。

惩罚性措施为,煤炭堆存期60天以上的,超期堆存费费率调整为1元/吨.天。

具体执行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31日。

这即意味着,若在2018年11月15日之前装船完毕的,堆存期在60天及以上的仍按之前的0.4元/吨.天收取;若在2018年11月15日之后才完成装船的,则堆存期60天及以上的按1元/吨.天收取。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曾于8月15日发布通知提出,为加快港内煤炭中转,决定收取货物超期推存费。收费对象为年度中转量低于80万吨的客户。收费标准为,1-15天免费;16-25天,0.1元/吨.天;26-35天,0.2元/吨.天;36天以上,0.4元/吨.天。

上半年尤其是5月份之后,受益于蒙冀线调入量加大,曹妃甸港港口库存堆积较多,加之出现掉卡,以及挥发性高即自燃倾向性更强的蒙煤在港口大量堆集引起的自燃等现象,导致场存煤炭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了港口正常的生产作业。

为此,曹妃甸港曾专门发布了“关于华能曹妃甸港拟召开港内客户撮合交易预备会的函”,意在进一步协助港内客户完成煤炭交易,实现港口快速中转。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动力煤市场近期缺乏反弹动力
下一条: 贵州最大民营煤企国源矿业破产重整银亿集团已抽身
 
中国工合能源产业促进会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