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第四届中国国际储能产业博览会 | 2026中国智慧能源大会暨展览会 | 2026年中国国际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峰会 | 公告《核电厂 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第六届广州军民两用物资装备展览会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电力行业 >> 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确定
 
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确定
来源:国家电网报 作者:黄琳 朱佳 时间:2020/9/4 
9月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四家电力公司的财务部门就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价格的相关事宜进行商讨,预计9月中旬将确定电费结算价格并正式签订结算协议。

此前不久,四方就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电费结算事项召开协商会议,确定长三角区域配电网跨省协同电费结算机制,初步明确统一的结算价格。

经协商,省间配电线路将采用“网联不供户”方式实施互联互供,按照“产权清晰、便于计量”的原则设置计量关口。互联互供所产生的电量采取购售分别结算的方式,即送出方(售电单位)与受电方不抵消送受电量。由计量关口所在区域的供电公司进行现场核对正反两向表底抄表,并与对方单位核对无误后启动电费结算流程。互联互供所产生的电费由送出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与受电单位结算。

电费价格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各省级电力公司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

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交界区域电网发展水平不一致、源网荷发展不协调,不利于交界区域民生用电保障和质量提升。传统模式下各省(市)需在边缘地区以增加变电站等大额投资方式保障电力供应,投入产出效益不佳。而采取互联互供模式仅需增加一小段联络线路投资即可满足交界区域民生用电需求。这一举措可大幅度提升电网投资经济性和整体运行效益,也是相关供电公司推进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统计,一条配电网联络线投资额在100万至150万元之间,仅为变电站投资的6%。以嘉善—青浦和嘉善—吴江建设配电网联络线路为例,三地间配电网联络共节省投资约0.36亿元。目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交界区域实现了多处配电网互联,已建成嘉善—青浦、长兴—广德等配电网联络线路。

随着配电网联络线路建设工作的推进,省间配电网互联互供结算机制不明确的问题随即出现。国网浙江电力提出跨省互联互供电费结算工作方案,并促成相关工作的开展。

接下来,长三角区域四家省级电力公司将加强协同,共同致力于打造共商、共建、共管、共赢的能源生态,为跨省电网“互济互保、互联互通、互通互备”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国家电投正在筹划旗下重大资产重组
下一条: 国网山西电力再拓晋电外送通道
 
中国工合能源产业促进会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