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能源要闻 >> 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
|
| |
| 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 |
| 时间:2022/1/13 |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旨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实质性审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预市场主体的合法交易行为以及市场价格,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不得组织开展专场交易,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交易。
简化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借鉴“标准地”改革方式,为新能源项目先行完成一些基础性评价、审批等工作,为项目打好前期基础,提高能源项目开工效率。对接入配电网就地消纳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做好接网服务。
推动建立以风光水火储为核心的能源多品种协同开发促进机制,完善多能互补项目一体化规划、建设和审批流程,统筹多能互补项目与输电通道建设时序。推动微电网内源网荷储打包核准(备案),加快综合能源项目审批建设进度。探索推动“电水气热”一网联办。
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参与市场交易,探索建设基于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交易平台,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存量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开展交易的体制机制。推动开展分布式发电就近交易,落实相关价格政策。推动分布式发电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
| 责任编辑:myadmin |
| 上一条:
“双碳”落地,标准先行!卡奥斯参编2项能源行业标准 |
| 下一条:
宁夏:2025年煤炭产能控制在1.4亿吨 推动煤炭消费尽快达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