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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禁止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光伏风电项目 |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5/25 |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有行业人士表示,这一规定对于华东华南西南地区的项目影响非常大。此前水库,包括小一/二型或者中型水库以及湖泊,只要不是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都可以开发建设光伏电站。根据新规定,基本是一刀切了,只剩下坑塘水面,但规模非常有限。据了解,水利部该文件在征求意见时,主管部门包括行业也都提交意见了,但正式文件并未考虑行业建议,反而更为严格了。
除了水面之外,国土、林草等建设光伏的政策也在收紧。根据光伏們此前调研,中东部地区一般农用地建设光伏的政策也在逐步收紧,“未来中东部地区可能只能发展分布式光伏了,新能源未来的发展看似风光无限,实则步履维艰。”
文件强调,加快数字孪生流域(河流)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推进疑似问题智能识别、预警预判,对侵占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提高河湖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利用“全国水利一张图”及河湖遥感本底数据库,及时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岸线规划分区成果、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信息上图入库,实现动态监管。
地方各级河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按河湖长制有关规定,将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作为河湖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激励问责,对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为更好的探讨海上光伏的发展趋势,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光伏們暂定于2022年5月25日,举办海上光伏电站技术、经验(线上)研讨会,联合海洋能源专家、投资企业、设计院以及设备厂家就海上光伏的发展空间、成本与经济性、设备选型等话题展开探讨,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推动海洋能源的进一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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