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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至14日,按照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监察部、质检总局等部委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的9人考评组对陕西省2007年节能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会、走访企业等形式,采用量化办法,逐一核查了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节能工作组织领导、目标分解、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节能技改投入、重点工程实施、重点企业管理、法律法规执行以及节能基础工作落实等9大类28项定量与定性指标,严格百分制计分标准,获得了93分的好成绩。
考评组充分肯定了陕西省2007年节能工作。认为,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全面开展节能工作,强化政府监督检查,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实现了单位GDP能耗下降4.5%的年度控制目标,完成4.537%,万元GDP能耗为1.361吨标准煤。
同时,考评组希望陕西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应进一步细化落实节能指标。陕西省前两年单位GDP能耗下降了7.7%,后三年年均需下降4.75%以上,才能确保完成20%的目标要求。应进一步细化、分解后三年各市、重点行业和企业年度目标。二是应加强节能基础性工作。在继续加大节能投入的同时,充实节能机构专职人员,明确独立的节能监察队伍,加强各级能源统计能力建设。三是应加强协调指导。充实完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对节能工作的协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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