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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动汽车充电可申请分时电价,20247年1月1日起执行
 
电动汽车充电可申请分时电价,20247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23/12/26 
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次月起在居民合表电价基础上,按照居民“一户一表”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和浮动幅度标准执行。

按照相关规定,峰时段为8:00—22:00、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具体价格方面,申请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在居民合表电价0.533元/千瓦时的基础上,峰时段每千瓦时贵0.03元、谷时段每千瓦时便宜0.2元。按照每个月平均充电300千瓦时计算,如果用户均选择在谷时段充电,可比原先节省60元,一年则可节省720元。

需要注意的是,市民要慎重决定是否申请办理峰谷分时电价业务,因为该业务执行后,满一年才能申请退出。

该规定的出台,是对当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执行合表用户电价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对用户的一项政策利好。

据了解,市民可在2024年1月2日起,通过“网上国网”App进行实名制注册,并绑定充电桩户号,选择网上营业厅的“其他办电”-“改类”选项,在“申请”栏中填上“开通峰谷分时电价”,提交之后等待工作人员联系户主进行确认即可。如有疑问,户主也可以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就近的国网营业厅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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